12/28日清晨 1點多

大概半夢半醒之間,一直隱約覺得我肚子痛
介在生理痛那種感覺

但我沒起床
以前我半夜肚子痛都沒在起床的..只是一直作夢夢到很痛..
痛到一個極致我才會面對現實起床上厠所

就連陣痛我也是 (不是吧...
當然我還是一直作夢夢到我肚子痛 (前晚我作夢還聽到小朋友的聲音咧...)
一直到凌晨三點

secretnan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不知道為什麼這個禮拜(12/23~29) 我一直有預感我會生

每天工作得顫顫驚驚
一直在幻想生的時候的狀況
會有多痛
會不會先破水
萬一老公那時候不在公司附近工作沒辦法來載我
會不會破水在通勤的長途客運上
還是在計程車上 (人家會不會不想載我)
心裡每天都在小劇場
 
雖然工作都交接好了
我現在做的事情會不會做到一半就生了,來不及跟代理人交待進度?

每天每天我都在作夢,夢到我生了
壓力好大!

每次下班我都會急著把所有的事作好
把每天都當成隔天就會生的狀態
盡量把工作進度都做好,做好後馬上發mail交待我做到哪了

12/25號 (三)  行銷換活動,深怕明天我萬一要生代理人忘記怎麼弄怎麼辦
趕到一整個下午我覺得我肚子超硬的!
好對不起兔寶跟著我一起緊張
下班的時候打了一封落落長的信給我的代理同事及老闆
交待進度做到哪裡,之後活動換檔時要怎麼改回來等等...
不知情的人一定會覺得 .."啊我是明天不來上班了是不是?!" 


果真,,當天回到家
不知是下午太累還是怎樣
晚餐後開始有種生理期來的悶痛感
產檢時問護士陣痛跟生理痛一樣嗎
因為他說不一樣
所以沒想太多

12/26日早上 6點多
起床時阿貓說他今天超累 好不想上班
後來他梳洗完後換我進厠所

一進厠所 我嚇了一跳..

流 ~ 血 ~了  !!
(但只有一點點啦..) 

趕快奔到客廳跟阿貓說我流血了耶!
婆婆也很緊張說
那不要去上班了 
先去婦產科看看

我跟阿貓說,兔寶一定是聽到爸爸說不想上班想讓你休息吧!! 真孝順

然後我們七點多到了婦產科
(一點都沒什麼痛感)

一路到了二樓待產及護理室
開始測宮縮
看到了傳說中的 "胎心音監測器"

1901751287.jpg  
畫面上凸起來的地方就是宮縮 (越凸越痛)
指數有25、50、75、100

看我們還嘻嘻哈哈的...
這個指數連25都不到

還有個傢伙坐在我床尾在攸哉地看蘋果日報咧
(有照片..哈!)

所以我們當然被醫院退貨

護士叫我多運動,有流血但沒宮縮有的人當天下午就生了
也有人過了二個禮拜還沒生

離開診所前,還跟我說搞不好下午就會生囉~加油之類的

心裡OS: 這個護士人好好,如果到時候測開指*(內診)是他幫我測就好了!

因為姐姐說他在這家生過,有一個護士內診超凶狠沒人性的
陣痛己經夠痛了,手還直接在裡面亂挖 (血腥....略)


中午我公公還打電話來說 "生了哦?"
超好笑的...
結果是虛驚一場

我還跟阿貓說如果今天生的話..真的很不划算耶...
至少要撐到元旦連假以後啊..
12/22我都去上班了!.. 這樣我的產假就差了好幾天了耶..
但如果今天生你在身邊 我會安心很多 (笑)


後來下午我們還去外木山海邊散步
好久沒這樣悠閒了~
讓我想起剛結婚請婚假二個人的時光

下午婆婆叫我們去拜拜 (好像碰到初一十五)
拜了二間廟
希望保祐順產


secretnan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  • 這是一篇加密文章,請輸入密碼
  • 密碼提示:
  • 請輸入密碼:

昨天利用中午的時間到行天宮拜拜
拜好後在等待一些時間
因為長凳上都是一些人
於是我倚靠在一根柱子旁休息
有一位大姐看到我, 馬上站起來 讓位
後來沒多久有一位媽媽離開了
後來他坐我旁邊 聊道我幾個月了
我說, 快七個月了
他說, 看不太出來耶..看起來像三四個月, 孩子應該很小 吧!
後來他自己跟我聊一些關於他的事

secretnan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  • 這是一篇加密文章,請輸入密碼
  • 密碼提示:
  • 請輸入密碼:
  • 這是一篇加密文章,請輸入密碼
  • 密碼提示:
  • 請輸入密碼:

多虧婆婆的紅豆湯,我的麵咕腳才能消腫...
這是消腫前的(醜)照,腫到跟老公的腳快一樣大了

2012-11-28 11.34.58.jpg 2012-11-28 11.35.09.jpg  

之前回娘家時就被媽媽發現水腫了
後來媽媽叫我吃苦茶油+麵線
隔天水腫退了

secretnan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新北市:生育補助
http://www.ntpc.gov.tw/web66/_file/2890/upload/newbaby/Birth01.html


發放婦女生育獎勵金:
一、補助對象:100年1月1日起出生,並於本市完成出生登記新生兒之母
二、新生兒之母或父,符合下列資格之ㄧ,且申請時仍設籍本市者:
(一)母或父之一方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10個月以上。
(二)已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10個月之未婚婦女。
(三)未設籍本市之未婚婦女,新生兒經生父認領登記,且生父設籍符合第一款規定。

secretnan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  • 這是一篇加密文章,請輸入密碼
  • 密碼提示:
  • 請輸入密碼:
  • 這是一篇加密文章,請輸入密碼
  • 密碼提示:
  • 請輸入密碼: